中秋、国庆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,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的问题发生,营造欢乐祥和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向广大干部职工发出监督公告。

     一、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、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;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;严禁用公款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公车私用、违规驾驶公车;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等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;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
     二、中秋、国庆节期间,向全体干部职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,广泛接受监督。广大干部职工可通过公司的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反映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。

     监督电话:  0871—68104115

     电子邮箱:450577734@qq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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